可转债退市是什么意思(可转债拿到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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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转债转股将摘牌是什么意思
在理性投资深入人心之际,真正决定转债转股速度的还是上市公司的业绩,以及转债持有人对公司前景的预期什么决定转债转股速度?
近日,在去年先后进入转股期的雅戈转债(100177)、阳光转债(100220)、民生转债(100016)等分别公布了各自截至2003年12月31日的转股情况。
雅戈转债截止2003年12月31日收市,有13.30万元“雅戈转债”转股,约占其发行额的0.01%。资料显示,该转债的存续期为3年,转股期为2003年10月3日到2006年4月3日,2003年的转股期约占整个转股期的9.791%。
存续期同样为3年的阳光转债截止2003年12月31日收盘,有15815.8万元阳光转债转股,转股比例为19.06%,而该转债的转股期为2003年4月18日至2005年4月18日,2003年的转股期约占整个转股期的34.759%。
而存续期为5年的民生转债的转股期为2003年8月27日至2008年2月27日,去年转股期占其整个转股期的比例约为7.664%。截止去年12月31日,已有20.29亿元的民生转债转股,占民生转债发行量的50.73%。
如果将每只转债已转股比例与其已过去的转股期占整个转股期的比例相比较,来作为衡量转债转股速度指标的话,三只转债的转股速度存在着巨大差距:很显然,雅戈转债的转股速度最慢,9.791%的转股期过去了,只有0.01%的转债转了股;阳光转债在34.76%的转股期内,有19.06%的转债完成转股;而50.73%民生转债则在7.664%的转股期内顺利地转为股票。那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转债转股速度的快慢呢?
事实上,在价值投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的市场环境下,影响转债转股速度的因素非常复杂,各公司转债条款以及进入转股期后的相应的转债价格、股价、公司业绩等,都决定着公司转债的转股速度。
分析显示,股价走势直接影响着转债的转股速度。雅戈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9.68元/股,去年9月21日因派现而调整为9.48元/股,而去年雅戈尔的股价自进入转股期后,一直在9.48元以下运行,这就是该公司转债转股期已经过去约10%、而转股数量却很少的根本原因。
民生银行则不同。该公司股价自去年8月27日后持续走高,年底的收盘价(9.45元/股)高出其去年4月7日调整后的转股价(7.73元/股)22.25%(其初始转股价为10.11元/股;因派现和转送股票而向下调整)。在此趋势下,转债投资者越早转股,就越能得到因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而且,其对应的股票价格走势预期越高,转股的积极性就越高———这就是50.73%的民生转债在7.664%的转股期内完成转股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实现转股的民生转债持有人的选择是正确的。今年以来,民生银行股价的持续走高,已经给他们带来了良好的回报。
向下调整股价,利于促进转股,但公司则须付出股本快速扩张的代价,阳光转债是最好的案例。由于江苏阳光股价去年进入转股期后持续下跌,以至于2002年11月7日至12月19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的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当期转股价(11.41元/股),该公司2002年12月20日根据条款实行向下特别修正2.28元/股为9.13元,尤其是2003年7月7日因派现和转增股票并进一步向下调整为7.59元/股后,阳光转债的转股速度才得以提速,但去年34.759%的转股期内只有19.06%的转债完成转股。
不过,在2003年理性投资理念深入人心的条件下,真正决定转债转股速度的,还是上市公司的业绩,以及转债持有人对相关公司前景的预期。
比如,民生银行前3季度业绩大幅上升,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分别达到81.33亿元和10.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4.75%和59.70%,正是转债投资者对民生银行业绩和前景的认可,促进了民生转债转股的提速。
分析显示,进入转股期后,各公司转债价格的走势与其股票价格的走势,有着较大的关联性,而转债的价格略强于股价。阳光转债去年转股期开始日至年底下跌幅度为9.28%;而同期江苏阳光股价下跌10.96%;民生银行的股价和转债则分别上涨5.90%和6.12%;而雅戈转债和股票价格则分别上涨0.4%和2.43%。这显示了市场对转债的青睐。不过,如果相关公司(尤其是存续期较短的转债发行公司)不能实现实实在在的业绩增长,转债无法如期全部转股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Q2:可转债品种,其赎回退市风险日益加大是什么意思?
可转债,通常有赎回退市条件(比如股票交易价连续**天超过转股价的**%之类),条件满足后公司可以以约定的价格(按发行时约定)强制性地赎回尚未转股的全部转债。所谓“赎回退市风险”应该是指现在的转债交易价格已经高于(通常是大大高于)赎回价格,如果因为没有及时转股而被公司强制赎回,就会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Q3:股票中可转债是什么意思
股票可转债是什么意思: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Q4:请问转债要摘牌是好事还是坏事?为什么?
要看你是多少钱买的,是转股合适还是等着公司回购债券合算。见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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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转成股票有哪几种情况?
一、自愿转股:
假设某投资者持有丝绸转债1手,即1000元面值。在该转债限定的转股期限内,此人将其持有的丝绸转债全部申请转股,当时的转股价(R)假定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统接到这一申请,并核对确认此1000元有效后,会自动地将这1000元转债(P)进行转股 。转股后,该投资者的股东帐户上将减少1000元的丝绸转债,增加S数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吴江丝绸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尽的零债部分,交易系统自动地以现金的方式予以返还,即该投资者的资金帐户上增加C数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现金。
二、有条件强制性转股:
如某可转债设有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当本公司正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达到120%时,本公司将于10个交易日内公告三次,并于第12个交易 日进行强制性转股,强制转股比例为所持可转债的35%,强制转股价为当时生效的转股价的102%。”假设某日因该强制转股条件生效而进行强制转股时,某投资者拥有面值为1000
元的可转债,而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为4.38元,则该投资者被强制转股所得股票数量为S,S=P'/R'的取整部分,P'为被进行强制转股的可转债数量=(1000×35%)四舍五入后所得的整数倍=400,R'为强制转股价=4.38×102%≈4.47, 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够转成一股的零债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返还数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终,这次有条件强制转股结束后,该投资者股东帐户上该种可转债和股票的增减数量为:减400元面值的可转债,增89股相应的股票;现金帐户上增加3.06元。
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
以丝绸转债为例,该可转债设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在可转债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 若2003年8月27日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于该日之下一个交易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转债持有人。可转债持有人无权要求本公司以现金清偿可转债的本金,但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剩余可转债,本公司将兑付剩余的票面金额。”
该可转债最后一年利率为1.80%,假设其到期强制转股价格为4.08元,如某投资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丝绸转债1000元,则该投资者所持有的1000元转债将被全部进行强制转股。其转股所得股数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转股后的剩余零债则予以返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息计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这样,该可转债持有人的股东帐户上将没有丝绸转债,而增加吴江丝绸股票245股 ,其现金帐户上将增加0.41元现金,该持有人也由债权人完全转为吴江丝绸公司的股东。
Q5:可转债为什么都在100元以上运行?
实际上传统的可转债是一个具有嵌入式的认购权证或期权在里的,也就是说这些转债除了具有一般债券的功能外还有一个“认购权证”的功能在里面,由于认购权证就算其行权价格(对于转债来说其行权价格也就是转股价格)高于现在股票市场价格,即这权证暂不具有行权价值,其权证交易价格也不会为零的,也就是说转债的价格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来自于传统债券即纯债部分的价值,另一部分是来自于期权价值。一般纯债部分的价值很多时候是低于100元的,主要原因是转债大部分发行时的票面利率很低所导致的,但由于转债的存续时间(最长六年)一般往往比现在市场交易的权证(最长两年)存续时间长,也就是说其转债可转股的时间比权证的时间长,这使得转债的期权理论价值较高。实际上从前也出现过传统的可转债跌破100元的现象,这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应该是在2006年以前股改还没有全面铺开时出现的,主要是那时候股市情况很不好所造成的这种情况出现。建议理论上可以把转债的100元视为一般权证的0元。
至于那些可分离交易式转债就是把那一个嵌入式认购权证与债券分离,即形成债券与权证互相单独交易,现在市场还在交易中的权证都属于这类可分离交易转债衍生出来的产品。
Q6:请问转债要摘牌是好事还是坏事?为什么?
要看你是多少钱买的,是转股合适还是等着公司回购债券合算。见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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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转成股票有哪几种情况?
一、自愿转股:
假设某投资者持有丝绸转债1手,即1000元面值。在该转债限定的转股期限内,此人将其持有的丝绸转债全部申请转股,当时的转股价(R)假定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统接到这一申请,并核对确认此1000元有效后,会自动地将这1000元转债(P)进行转股 。转股后,该投资者的股东帐户上将减少1000元的丝绸转债,增加S数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吴江丝绸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尽的零债部分,交易系统自动地以现金的方式予以返还,即该投资者的资金帐户上增加C数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现金。
二、有条件强制性转股:
如某可转债设有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当本公司正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达到120%时,本公司将于10个交易日内公告三次,并于第12个交易 日进行强制性转股,强制转股比例为所持可转债的35%,强制转股价为当时生效的转股价的102%。”假设某日因该强制转股条件生效而进行强制转股时,某投资者拥有面值为1000
元的可转债,而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为4.38元,则该投资者被强制转股所得股票数量为S,S=P'/R'的取整部分,P'为被进行强制转股的可转债数量=(1000×35%)四舍五入后所得的整数倍=400,R'为强制转股价=4.38×102%≈4.47, 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够转成一股的零债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返还数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终,这次有条件强制转股结束后,该投资者股东帐户上该种可转债和股票的增减数量为:减400元面值的可转债,增89股相应的股票;现金帐户上增加3.06元。
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
以丝绸转债为例,该可转债设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在可转债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 若2003年8月27日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于该日之下一个交易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转债持有人。可转债持有人无权要求本公司以现金清偿可转债的本金,但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剩余可转债,本公司将兑付剩余的票面金额。”
该可转债最后一年利率为1.80%,假设其到期强制转股价格为4.08元,如某投资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丝绸转债1000元,则该投资者所持有的1000元转债将被全部进行强制转股。其转股所得股数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转股后的剩余零债则予以返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息计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这样,该可转债持有人的股东帐户上将没有丝绸转债,而增加吴江丝绸股票245股 ,其现金帐户上将增加0.41元现金,该持有人也由债权人完全转为吴江丝绸公司的股东。
Q7:如何查询已退市可转债的退市方式
这个好象不好找,软件上根本没这些股票的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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