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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持股和股权激励(上市后股权激励要如何处理)

骨干持股和股权激励(上市后股权激励要如何处理)

内容导航:
  • 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有什么?
  • 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的区别
  • 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的区别
  • 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
  • 股权激励,员工在得到股权后可以立即处理吗
  • 请问股权激励是怎么回事,对股价有何影响;
  • 上市之前股权激励计划制定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Q1: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有什么?

    1.员工因股权激励所得被视作因努力工作而获得的薪酬,因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标准缴纳税务;

    员工持股计划所得被视做员工个人出资购买股票,与公司绑定利益而获得的收益,按照现有政策,股票买卖是无需纳税的;

    所以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员工持股计划是避税的;

    2.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财务没有瓜葛,没有股权激励方式中给公司带来的成本压力。

    现在市场上一种是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资金公司做杠杆以及资管计划),这种方式甚至不用证监会审批,比如苏宁云商、三安光电、新海宜、龙净环保等,都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员工持股计划。

    另外一种常见方式是非公开发行股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证不能使用资金杠杆(康缘药业今年第一次方案就利用了汇添富基金做了一个1:2的资金杠杆,但是被证监会叫停了,直到改成没有杠杆才通过),证监会年中的时候对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下发了一个窗口性意见:“一是上市公司高管只能以个人名义参与3年期定增,禁止通过结构化产品参与,二是不允许高管参与1年期定增。”

    事实上证监会的各项规定也是为了避免内幕交易的情况发生,而对于证监会的这种态度,上市公司往往选用自己上市时的保荐人相关券商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更加容易被证监会审批通过。

    现在特锐德、易华录、苏交科、康缘药业等公司用的都是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现员工持股计划。

    Q2: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的区别

    内容来自用户:微图文

    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的区别
    两篇
    篇一:一张表看懂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的区别
    序号|内容|股票期权|业绩股票|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权|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操作层面|
    1|文件|(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3)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2|参与对象范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如对上诉以外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在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中逐一分析其与上市公司业务或业绩的关联程度,说明其作为激励对象的合理性|公司员工|
    3|是否实股|是|是|是|否|否|是|
    4|实施限制|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无|
    5|股东大会表决方式|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涉及的相关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涉及的相关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非公开的需2/3以上)|
    6|是否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同时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激励方式的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涉及非公开发行的应聘请|
    7|是否

    Q3: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的区别

    内容来自用户:行者大疆

    项目|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差异分析|
    一、制度宗旨|1、文件精神|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社会资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优化配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首先,从文件精神上看,股权激励注重|的是“激励”作用,目的是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及持续发展。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是“利益共享”和“资源配置”作用。|设立宗旨的差异,决定了制度设计以及|实现功能上的诸多不同。|
    二、具体操作|1、参与对象范围|公司员工|董事、高管、核心人员及公司认为应激励的其他员工,但是,如对董事、高管、核心人员以外人员激励,应在报证监会备案材料中逐一分析说明,其与上市公司业务或业绩的关联程度。|员工持股涉及的范围更大,公司所有员工都有可能。|
    2、股票来源|1、上市公司回购|2、二级市场购买|3、非公开发行股票|4、股东自愿赠与|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1、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2、回购本公司股票;|3、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来源上没有太大的差异,股权激励中的|大股东自愿赠与在实务中比较少。|
    3、实施限制|无限制|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Q4: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

    最关键的点在于
    1.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财务没有瓜葛,没有股权激励方式中给公司带来的成本压力。
    现在市场上一种是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资金公司做杠杆以及资管计划),这种方式甚至不用证监会审批,比如苏宁云商、三安光电、新海宜、龙净环保等,都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员工持股计划。
    另外一种常见方式是非公开发行股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证不能使用资金杠杆(康缘药业今年第一次方案就利用了汇添富基金做了一个1:2的资金杠杆,但是被证监会叫停了,直到改成没有杠杆才通过),证监会年中的时候对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下发了一个窗口性意见:“一是上市公司高管只能以个人名义参与3年期定增,禁止通过结构化产品参与,二是不允许高管参与1年期定增。”
    事实上证监会的各项规定也是为了避免内幕交易的情况发生,而对于证监会的这种态度,上市公司往往选用自己上市时的保荐人相关券商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更加容易被证监会审批通过。
    现在特锐德、易华录、苏交科、康缘药业等公司用的都是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现员工持股计划。
    还有一种是公司股东无偿转让,如三六五网、大北农,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2.员工因股权激励所得被视作因努力工作而获得的薪酬,因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标准缴纳税务;
    员工持股计划所得被视做员工个人出资购买股票,与公司绑定利益而获得的收益,按照现有政策,股票买卖是无需纳税的;
    所以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员工持股计划是避税的;
    当然啦,另外一点没有了经营绩效的限制性条款,对计划实施难度是一个极大的降低;而大家看到今年以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大多数都是因为过往做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因为业绩限制没有成功。

    Q5:股权激励,员工在得到股权后可以立即处理吗

    您好,企业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立即处理。

    Q6:请问股权激励是怎么回事,对股价有何影响;

    对股价没有影响,是上市公司拿出一部分股份分给聘请的高管。

    Q7:上市之前股权激励计划制定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您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尽量不要选择期权方式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方式
    (2)股权激励要跟企业内部考核机制配套实施,保密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方面都要有相关保障措施保证股权激励的落实。
    (3)用于激励的股权比例不能过大,不能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
    (4)不正规的股权激励计划容易导致股权不清晰而成为IPO的实质性障碍,因此尽量避免采用信托、代持等方式;
    (5)以增资方式获得股权的股权激励方式应该注意,增资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6)加上股权激励的人数改制时股东总数不得高于200人,不要全员持股
    (7)股权激励实施中须注意相关税务问题
    (8)对于企业自身已经设立股权激励机制的,需要按照上市的要求进行规范
    (9)设立高管持股,需要考虑以下风险。
    拟上市企业如果上市前进行了股权激励,且股权实际过户给高管个人,则可能会产生以下问题与风险,需予以关注。
    1)辞职、离职或辞退情况对于股权如何处理;
    2)高管成为股东后难以管理;
    3)难以起到长效激励的作用;
    4)新加盟的高管或公司引进高管的激励股权来源问题;
    5)终止原承诺造成高管对公司或大股东的产生不信任和怀疑;
    6)终止后的补偿方案如果不能使得高管满意,则新的方案容易引发内部心理上的对抗,影响工作积极性;
    7)死亡/离婚或刑事处理,能否继承。
    (10)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最好在上市之前就完成
    (11)拟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该合理测算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
    (12)在申报前6个月,尽量不要再股权调整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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