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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期权(上交所个股期权)

上交所期权(上交所个股期权)

内容导航:
  • 上交所50etf期权什么怎么玩
  • 以下哪一项可能是上交所期权合约简称
  • 目前市场上2个交易所中期权有几个品种
  • 如何查阅上交所已发布的股票期权相关规则和通知?
  • 如何查阅上交所已发布的股票期权相关规则和通知?
  • 个股期权和股指期货有何区别?
  • 个股期权和股票有什么区别
  • Q1:上交所50etf期权什么怎么玩

    第一条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六)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通过期权经营机构组织的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以下简称“综合评估”)。
    第二条 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相关业务人员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下列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不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一)商业银行、期权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
    (三)监管机构及本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第二节 综合评估基本要求
    第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制定期权投资者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报本所备案。
    第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本指引规定的参与期权交易的条件进行核查。
    第六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个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投资经历、金融类资产状况、期权基础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综合评估的证明材料,并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评估问卷等方式,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专项评估。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向客户明确告知评估结果,提示其审慎参与期权交易,并对提示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第八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要求客户进行现场开户,试点期间不得采取见证开户、网上开户及其他开户方式。
    第九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客户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单和综合评估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以及风险揭示书等资料,作为开户资料予以保存。
    第三节 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
    第十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开展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以下简称“知识测试”),测试成绩用于投资者交易权限级别的核定和期权基础知识的得分评估。
    第十一条 投资者本人参加并通过相应等级的知识测试的,可以按照本指引第三章的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相应等级的交易权限。
    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参加本所认可的相关知识测试。
    第十二条 个人投资者应当逐级参加知识测试,未通过前一等级考试的,不得参加后一等级的考试。
    第十三条 知识测试应当在期权经营机构营业场所内进行。测试完毕后,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为投资者打印成绩单并盖章。
    投资者本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在成绩单上签字。
    期权经营机构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知识测试组织人员。
    第十四条 知识测试成绩长期有效,并可用于在其他期权经营机构申请开户。
    第三章 投资者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期权经纪合同中载明个人投资者分级管理的具体标准、程序和要求,并就分级管理事宜向个人投资者进行充分说明。
    第十六条 个人投资者申请的交易权限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交易权限。
    第十七条 具有一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备兑开仓;
    (二)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认沽期权买入开仓;
    (三)对所持有的合约进行平仓或者行权。
    第十八条 具有二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一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二)买入开仓。
    第十九条 具有三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二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二)保证金卖出开仓。
    第二十条 个人投资者申请各级别交易权限,应当在相应的知识测试中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并具备相应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第二十一条 个人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以及金融类资产状况发生变化,满足较高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高其交易权限。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指引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申请符合本指引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约定的,可以对其交易权限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个人投资者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低其交易权限,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其要求调至相应级别。
    第二十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营业部现场交流等方式,动态跟踪投资者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时提供的基本信息,持续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期权交易参与情况等信息。
    投资者提供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期权经营机构。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提供的联络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了解并更新。
    第二十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对客户情况的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至少每两年对所有已开户的客户的交易情况、诚信记录、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适当性管理以及交易权限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评估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的实际情况已经不符合其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或者出现期权经纪合同中约定的调低交易权限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
    第二十六条 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的,应当就调整后可能增加的投资风险或者可能丧失的交易权限对客户进行提示,并对相关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记录留存。
    期权经营机构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的,还应当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纸面或者电子形式告知客户并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七条 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级别的,客户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权限进行期权交易。
    第二十八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客户交易权限的分级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对客户的期权交易委托指令进行前端控制,对不符合交易权限的交易委托予以拒绝。
    第二十九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参考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结果,对享有不同交易权限的客户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管理流程,在期权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引导客户理性投资。
    第三十条 期权经营机构为客户核定或者调整交易权限分级结果后,应当按照本所要求的时间和格式,将客户的名单及分级结果提交本所。
    第四章 投资者教育
    第三十一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设置期权投资者教育专岗,加强对客户期权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并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对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第三十二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及营业部现场,开设期权投资者教育专栏,并持续利用柜台交易系统、电子邮件、短信等有效方式,全面介绍期权知识,宣传期权法律、法规、规章与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期权交易风险。
    第三十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建立与本所投资者教育网站期权投教专区的链接,并根据需要或本所要求,及时向客户发布本所提供的有关期权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本所发布的与期权相关的市场通知、风险提示、停复牌公告等重要信息,通过公司网站、柜台交易系统等有效方式及时向客户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相关记录进行留存的,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Q2:以下哪一项可能是上交所期权合约简称

    合约简称。合约简称与合约交易代码相对应,代表对期权合约要素的简要说明。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简称不超过20个字符,具体组成依次为“50ETF”(合约标的简称)、“购”或“沽”、“到期月份”、“行权价格”、标志位(期初无标志位,期权合约首次调整时显示为“A”,第二次调整时显示为“B”,依此类推)。

    Q3:目前市场上2个交易所中期权有几个品种

    目前只有上交所有上证50ETF期权正式交易。深交所还没有上市交易的品种。
    上交所目前有134个期权品种。具体可以到行情软件查询。

    Q4:如何查阅上交所已发布的股票期权相关规则和通知?

    您可以可登陆上交所网站主页,点击股票期权链接进入股票期权版块,在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中可以查询。网址:http://www.sse.com.cn/assortment/options/home/。

    Q5:如何查阅上交所已发布的股票期权相关规则和通知?

    您可以可登陆上交所网站主页,点击股票期权链接进入股票期权版块,在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中可以查询。网址:http://www.sse.com.cn/assortment/options/home/。

    Q6:个股期权和股指期货有何区别?

    个股期权和股指期权的区别在于标的物不同,个股期权的标的物是股票,股指期权的标的物是股指期货。(一个是个股,一个是股指,个股期权是场外期权)

    Q7:个股期权和股票有什么区别

    第一点,其实很少有公司会给新员工股票,因为如果是股票是可以在二级市场直接出售的,比如如果A公司给你4000股股票,假设当天你在15元的时候出售,你当天可以拿到30000元现金收入。这个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你如果在入职之后的第二月辞职,你完全可以在一个月的时候拿到30000收入,这个对于公司来说是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的。当然如果真的是股票,你自己就考虑是否应该继续持有还是兑现。
    第二点,更不可能是股份(除非你是创业的小公司,采用技术或者资本入股),因为股份是直接可以在利润中抽成的,打个比方,如果你的公司没有上市,公司给你0.2%的股份,如果公司当年收益1000万元,而该公司准备将利润的60%作为公司扩大等投入,那么当年所有股东共计分红400万元,你可以拿到8000元的分红。
    第三点,绝大多同学手上拿的是股权激励的东西,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股权激励(我也很久没有看了,就根据自己的记忆说说,如果有错误希望大家指出来,共同学习)
    股权激励的模式最常见的是四种
    1. 股票期权模式:就是上市公司将IPO时预留的已发行但是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的股票(还可能是向激励对象增发股票、二级市场回购)认股权证作为奖励,这个认股权证规定在某一时间按照某一期权价格获取公司的普通股,股票期权的享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可以做出行权兑现的选择。
    给大家打个比方,比如你去思科上班,公司授予你一万股普通股期权,行权价格15美元,行权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在这一年时间里面你是拿不到任何的钱的,关键看2012年10月29号思科股票CSCO的股票价格。一般来说不是按照当天的股票价格结算,而是按照2012年10月29日及前4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做算术平均值(这个在经济里面叫做收市价)。架设当天思科收市价为18.56美元。那么你当天的即可收入(18.56-15)*10000 = 35600美元。还有一种可能当天的收市价低于15美元,那么你是一分钱都拿不到。总结:你的收入完全是受行权当天股票价格影响,如果当天收市价低于你的行权价格,你没有拿到钱,如果高于行权价格,你就拿到钱。
    (如果说行权期内遇到股票转增、拆分、分红的话,行权价格就需要另外算了)
    (一般来说,期权是需要权利金的,但是这个地方是上市公司赠与的预留普通股,所以就按照1:1做了,但是如果你拿到的是权证那就更加复杂,后面再说)
    2.虚拟股票期权模式:这种模式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认购权,虽然说享受股票分红、转增股等权利,但是最后只能拿到利润,拿不到普通股。具体的东西包括很多,比如:设立虚拟股票期权奖励基金、虚拟股票期权行权价设计、行权时间方式,虚拟股票出售的田间,出售对象以及售价,这些东西都将直接影响你的收益。
    3.限制性股票模式:这种就是给你股票,但是对于股票抛售有一定的特殊要求,往往给你限制性股票时候会给激励对象一个特定目标,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该目标后才能抛售限制性股票兑现获利。
    4.期股奖励模式:就是公司从当年利润(可能是未分配利润中)提取奖金,折股奖励给员工。
    其他的各种模式完全可以套用上述的思路。注意的是往往这里的股权激励方式只要员工辞职就没有了,往往很多模式对应的期权期股都是无法转让的。
    上面说的都是上市公司,如果你去的公司是没有上市的公司,或者准备IPO的,那这个股权激励的东西就很有风险了。这里的期权股票很复杂,首先牵涉到一个定义叫做美国存托股票ADS和美国存托凭证ADRs。其实很多中国公司上市都采用美国存托凭证。打个比方,2005年8月5日,baidu在NASDAQ上市,首次公开募股共发行404万股ADS,每股27美元,融资1.091亿美元,当日涨幅354%。
    你当时如果在baidu没有上市的时候加入该公司可能会有两种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种期权,第二种股份,这里说的股都是指的原始股份,当baidu在美国融资又不想被美国股票上市法则束缚时,会把所有公司已有的原始股份合起来在NASDAQ卖,所有合起来的原始股在美国叫做ADS(美国存托股票),在NASDAQ会把所有的ADS打包生成ADRs(美国存托凭证)作为该公司在美国的流通股,那么如果有美国人拿到ADRs等同与你在国内拿到原始股,通过这样的方式你的公司的股票可以在美国上市了。那么牵涉一个很麻烦的问题ADS与原始股(也可能是普通股,这要看你的公司是否在本地上市)的比例,一般来说上市公司上市前都将公布ADS与普通股兑换比例,然后根据这个比例将手上的期权或者原始股兑换成为即将在美国上市的ADRs,这个比例对ADS股东以及原始股东都没有任何影响,大家可以根据比例计算最后IPO成功后自己的收益。
    比如你拿到8000股期权,行权价格1美元,行权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然后你公司将在NASDAQ上市,将公司所有的500万普通股打包成为ADS,以募集资金2亿美元,假设普通流通股拟定票面面额为20美元,那么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计算的ADS与普通股兑换比例大约为2:1。假设最终你公司的股票溢价发行,发行价为31美元,你上市当天收益的计算公式是 8000*2*(31-1)*6.357=3051360,发行当天你就是百万富翁了。(这里有一点就是ADS与普通股兑换比例计算的具体方式过于复杂我自己也没有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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