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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股东剩余财产分配权(公司股东将自己财产转给公司)

优先股股东剩余财产分配权(公司股东将自己财产转给公司)

内容导航:
  • “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如何解读?
  • 优先股股东的主要权利和权利的限制都有哪些
  • 优先股 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的优先分配的规则是什么?
  • 优先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吗
  • 大股东私自转移公司财产?
  • 普通股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认股权,取决于认购时间与股权
  • 什么是普通股、优先股?
  • Q1:“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如何解读?

    优先股在财产分配上已经优先于普通股了,优先股之间不能再设置不同财产优先级顺序,全体优先股股东权利都一样。

    Q2:优先股股东的主要权利和权利的限制都有哪些

    您好,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一、优先分配利润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二、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三、优先股转换和回购
    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发行人回购优先股的条件、价格和比例。转换选择权或回购选择权可规定由发行人或优先股股东行使。发行人要求回购优先股的,必须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除外。优先股回购后相应减记发行在外的优先股股份总数。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Q3:优先股 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的优先分配的规则是什么?

    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 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Q4:优先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吗

    有的。优先认股和优先分配财产的权力

    Q5:大股东私自转移公司财产?

    1、如果其损害公司利益,则也以以公司名义起诉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其为控股股东,控制公司经营的话,其他股东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2、起诉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对其财产或者拟处置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或者指导你收集、审查证据,选择最合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Q6:普通股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认股权,取决于认购时间与股权

    普通股东是具有优先认购权的,凡在除息日期前买入股票,都享有领取现金股利的权利。反之,则不享有现金股利的权利。

    Q7:什么是普通股、优先股?

    二者均是对公司所有权的凭证,区别在于利润分派的的先后顺序和权限上,普通股在利润分配时的顺序后于优先股,但普通股持有者所拥有的权限多于优先股,所以优先股的优先即体现在优先分配利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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