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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债转股价格高的好还是不好(债转股价格高于现股价)

新债转股价格高的好还是不好(债转股价格高于现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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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 转股溢价率高好还是低好
  • 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正股价明显低于转股价.转债市价与转换价哪个高.为什
  • 转股价高于股价是好是坏
  • 债转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 债转股后对股票有影响吗
  • 债转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 Q1:债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是利空还是利好,看股票现在的价格,比如债转股是10元/股,现在股价是8元,持有者当然不会选择转股,这样如何有股本被扩大的利空呢?如果股价是11元,那么债劵持有者就会转股获利,从而形成利空。

    Q2:转股溢价率高好还是低好

    低点好。溢价率指的就是当前价格与实际价格的比值,可转债的溢价率包括纯债溢价率和转股溢价率两类,纯债溢价率使用较少,通常人们所说的是转股溢价率。转股溢价率的计算公式为:转股溢价率=转债价格/转股价值 -1。而转股价值的计算公式为:转股价值=转债价格/转股价*正股价。

    例如可转债面值为100,可转债的转股价为20元,对应的正股价是22元,那么转股价值=100/20*22=110元,溢价率=100/110-1=-9.09%。


    扩展资料

    可转债溢价率为正数,说明转债价格较转股价值要高,此时通常认为持有债券更为划算,而转换成股票卖出则有可能亏损。同理,当溢价率为负数时,意味着转债价格较转股价值要低,此时换成股票会更划算,或者买入可转债,再转股卖出,从中套利。

    一般而言, 溢价率不能太高,转股溢价率越高,股性越差,可转债的上涨就越难,正股上涨后,可转债不一定上涨。反之,转股价越低,正股的上涨更容易带动可转债的上涨。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转股溢价率为负时,就一定有投资价值。

    Q3: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正股价明显低于转股价.转债市价与转换价哪个高.为什

    当然是转债市价高了,原因是正股价明显低于转股价时也就说明转换价肯定是低于债券票面面值,而很多时候转债在发行条款里面会有一个回售条款的,而这个回售条款是该转债发行多久后,该股票连续在多少个交易日内有多少个交易日低于转股价多少个百分比(这个要视乎发行条款,不同转债发行条款对于其回售条款的内容会略有不同)可以按多少元的价格进行回售(一般回售价格是在100元以上),就算未达到这个回售期,很多时候这些转债会按略高于一般市场的纯债价格对其估值。

    Q4:转股价高于股价是好是坏

    转服价高于胶价是利好。

    Q5:债转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债转股坚持市场化方向
    债转股坚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的市场化方向,形成几个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相互关系。
    华泰证券指出,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差异体现为政府的“不强制”和“不兜底”。
    “不强制”指的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
    “不兜底”指的是,如果形成损失,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华泰证券判断,未来债转股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
    实施方式确定为银行“先售后转”,实现风险隔离
    《指导意见》将实施方式确定为“先售后转”,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采用的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
    国泰君安研究称,对于银行来说,这样可实现风险隔离,但其缺点是若转让给外部实施机构时,折扣可能较大,银行会确认较大的损失,账面上与将不良资产转让给AMC类似,且不能分享后续的转股后的收益。但如果转让给银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则能避免上述问题,因此会提升银行的积极性,预计会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
    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 以银行发放贷款为主
    《指导意见》指出,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申万宏源称,这跟8月那次意见提到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债转股略有不同,对债权进一步界定。
    债转股规模未来或不大
    华泰证券称,对于债转股的规模,预计未来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以及政府对规则的制定、政策的完善都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三方想撮合成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转股价格也并非易事。
    华泰证券判断,对于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对于转股企业,《意见》明确了“三个鼓励”: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Q6:债转股后对股票有影响吗

    1、最主要的影响就是股份增加,流通量加大
    2、其次时每股的净资产、利润率相比原来下降
    3、再就是带来二级市场价格的波动和重新定位

    Q7:债转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债转股坚持市场化方向
    债转股坚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的市场化方向,形成几个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相互关系。
    华泰证券指出,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差异体现为政府的“不强制”和“不兜底”。
    “不强制”指的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
    “不兜底”指的是,如果形成损失,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华泰证券判断,未来债转股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
    实施方式确定为银行“先售后转”,实现风险隔离
    《指导意见》将实施方式确定为“先售后转”,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采用的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
    国泰君安研究称,对于银行来说,这样可实现风险隔离,但其缺点是若转让给外部实施机构时,折扣可能较大,银行会确认较大的损失,账面上与将不良资产转让给AMC类似,且不能分享后续的转股后的收益。但如果转让给银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则能避免上述问题,因此会提升银行的积极性,预计会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
    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 以银行发放贷款为主
    《指导意见》指出,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申万宏源称,这跟8月那次意见提到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债转股略有不同,对债权进一步界定。
    债转股规模未来或不大
    华泰证券称,对于债转股的规模,预计未来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以及政府对规则的制定、政策的完善都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三方想撮合成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转股价格也并非易事。
    华泰证券判断,对于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对于转股企业,《意见》明确了“三个鼓励”: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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