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取得的股权红利和其他(股息红利怎么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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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予以免税,如何理解?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符合免征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对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符合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应按规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解析: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权益性投资是指:为获取其他企业的权益或净资产所进行的投资。如对其他企业的普通股股票投资、为获取其他企业股权的联营投资等,均属权益性投资。企业进行这种投资是为取得对另一企业的控制权,或实施对另一个企业的重大影响,或为了其他目的。 3、举例说明: 假如B企业持有A企业30%股权,采用的权益性投资来进行会计处理,年底时,被投资方A企业确认净(税后)利润1000万元,投资方B企业应确认300万元的投资收益,假如对方已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条例》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问题1、A企业是高新企业税率15%问:补不补税—— 答:不补——是免税收入 问题2、A企业是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企业。问:补不补税—— 答:不补——是免税收入 问题3、如果B企业是连续持有A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时间还不到12个月,这时取得A企业的投资收益300万元——不免税。如果持有超过12个月以上,可以免税。 问题4、如果B企业是连续持有A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或不超过12个月)就将该股权转让了,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不免税。)
Q2:股份有限公司红利和股息可以同时获得吗?
这个情况,应该走一种就可以了
Q3:取得股息红利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问:我是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了红利,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优惠吗?答:财税[2005]102号文件规定: 一、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述规定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财税[2005]10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税[2005]102号文下发之日后(含当日)上市公司实际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 [2005]102号文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 符合上述规定的上市公司,已按股息红利全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可按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的减税政策将多扣缴的税款退还个人投资者;税款已缴入国库的,由财税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退税,并由扣缴义务人退还个人投资者。 财税[2005]102号文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提示:根据文件规定,您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取得可以享受优惠,但是您从其他的公司取的红利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Q4:什么是股息红利除息和除权?概念书上有,看不懂,能不能举个例子来说明
股息分红与除权除息
1.股息红利的来源
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
一般来讲,上市公司在财会年度结算以后,会根据股东的持股数将一部分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条理,我国的上市公司必须在财会年度结束的120天内公布年度财务报告,且在年度报告中要公布利润分配预案,所以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工作一般都集中在次年的第二和第三季度进行。
在分配股息红利时,首先是优先股股东按规定的股息率行使收益分配,然后普通股股东根据余下的利润分取股息,其股息率则不一定是固定的。在分取了股息以后,如果上市公司还有利润可供分配,就可根据情况给普通股股东发放红利。
2.发放方式
采用送红股的形式发放股息红利实际上是将应分给股东的现金留在企业作为发展再生产之用,它与股份公司暂不分红派息没有太大的区别。股票红利使股东手中的股票在名义上增加了,但与此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大了,股票的净资产含量减少了。但实际上股东手中股票的总资产含量没什么变化
财产股利是上市公司用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向股东分派的股息和红利。它可以是上市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有价证券,也可以是实物。负债股利是上市公司通过建立一种负债,用债券或应付票据作为股利分派给股东。这些债券或应付票据既是公司支付的股利,又确定了股东对上市公司享有的独立债权。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息红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见的股利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就是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送红股。
采用送红股的形式发放股息红利实际上是将应分给股东的现金留在企业作为发展再生产之用,它与股份公司暂不分红派息没有太大的区别。股票红利使股东手中的股票在名义上增加了,但与此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大了,股票的净资产含量减少了。但实际上股东手中股票的总资产含量没什么变化。
由于要在获得利润后才能向股东分派股息和红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营业年度结算以后才从事这项工作。在实际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进行两次决算,一次在营业年度中期,另一次是营业年度终结。相应地向股东分派两次股利,以便及时回报股东,吸引投资者。但年度中期分派股利不同于年终分派股利,它职能在中期以前的利润余额范围内分派,且必须是预期本年度终结时不可能亏损的前提下才能进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分红的基本程序是,首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确定股利分派方案,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董事会即可依股利分配方案向股东宣布,并在规定的付息日在约定的地点以约定的方式派发。
在沪深股市,股票的分红派息都由证券交易所及登记公司协助进行。在分红时,深市的登记公司将会把分派的红股直接登录到股民的股票帐户中,将现金红利通过股民开户的券商划拨到股民的资金帐户。沪市上市公司对红股的处理方式与深市一致,但现金红利需要股民到券商处履行相关的手续,即股民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柜台中将红利以现金红利权卖出,其红利款项由券商划入资金帐户中。如逾期未办理手续,则需委托券商到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3.除权与除息
上市公司发放股息红利的形式虽然有四种,但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一般只采用股票红利和现金红利两种,即统称所说的送红股和派现金。当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股息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息;当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权。
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予以实施时,则该只股票就称为含权股,因为持有该只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个时间称为“股权登记日”,即在该日收市时持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分红的权利。
在以前的股票有纸交易中,为了证明对上市公司享有分红权,股东们要在公司宣布的股权登记日予以登记,且只有在此日被记录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票持有者,才有资格领取上市公司分派的股息红利。实行股票的无纸化交易后,股权登记都通过计算机交易系统自动进行,股民不必到上市公司或登记公司进行专门的登记,只要在登记的收市时还拥有股票,股东就自动享有分红的权利。
4.送红股的利弊
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几种方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它不像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这几种形式对上市公司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
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哪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的变化。
而对于股东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利润将优于不分配利润。这几种方式虽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因为送红股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例降低了,但送红股却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经济效益。其根据如下:
1.按照我国的现行规定,股票的红利的征税可根据同期储蓄利率实行扣减,即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税额就是每股红利减去同期储蓄利率后再征收20%的股票所得税,这样在每次分红时要征收的税额是:
所得税=(每股红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储蓄利率)×20%
当上市公司在本年度不分配利润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下一年度的红利数额就势必增大,股民就减少了一次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2.在股票供不应求阶段,送红股增加了股东的股票数量,在市场炒作下有利于股价的上涨,从而有助于提高股民的价差收入。
3.送红股以后,股票的数量增加了,同时由于除权降低了股票的价格,就降低了购买这种股票的门槛,在局部可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提高股票的价格。
将送红股与派现金相比,两者都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只不过是方式不同而已。只要上市公司在某年度内经营盈利,它就是对股民的回报。但送红股与派发现金红利有所不同,如果将这两者与银行存款相比较,现金红利有点类似于存本取息,即储户将资金存入银行后,每年取息一次。而送红股却类似于计复利的存款,银行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将储户应得利息转为本金,使利息再生利息,期满后一次付清。但送股这种回报方式又有其不确定性,因为将盈利转为股本而投入再生产是一种再投资行为,它同样面临着风险。若企业在未来年份中经营比较稳定、业务开拓较为顺利,且其净资产收益率能高于平均水平,则股东能得到预期的回报;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平均水平或送股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股东不但在未来年份里得不到预期回报,且还将上一年度应得得红利化为了固定资产沉淀。这样送红股就不如现金红利,因为股民取得现金后可选择投资其他利润率较高的股票或投资工具。
上市公司的分红是采取派现金还是送红股方式,它取决于持多数股票的股东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和预测,因为分红方案是要经过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但我国上市公司中约有一半以上的股份为国家股,且其股权代表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由于切身利益的影响,经营管理人员基本上都赞同企业的发展与扩张,所以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中,送红股的现象就非常普遍。
5.配股的利弊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当上市公司要配售新股时,它应首先在老股东中进行,以保证老股东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当老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的配股时,它可以将配股权转让给他人。对于老股东来说,上市公司的配股实际上是提供了一种追加投资的选择机会。
老股东是否选择配股以追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可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配股资金的投向及效益的高低来进行判断。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除了配股外,股民还可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投资债权及居民储蓄来实现追加投资,其关键就视投资收益情况来确定。如配股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还达不到居民储蓄存款利率,显然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太差,其投资回报难以和居民储蓄相比拟,股民就可不选择配股这种方式来追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当然,当一个上市公司确定配股以后,如配股权证不能流通,其配股就带有强制性,因为配股实施后股票就要除权,价格就要下跌,如老古东不参加配股,就要遭受市值下降的损失。其逃避配股的唯一方法就是在配股前将股票抛出。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配股中,由于我国股份制的运作尚不规范,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和法人股占绝对的控股地位,这些大股东极力赞成配股但拿不出资金来参加配股,且还将其配股权强制性地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这种举措实际上是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一种侵犯。
什么是股权登记日?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因为股权登记后的下一个交易日的开盘价,是按除权的公式从昨天的收盘价计算出来,价格一定低了一些。如果你用除权后的开盘价买入的话,其实你已经买便宜了。因为分红要扣所得税。
Q5:股息红利差异扣税
1)分红派息的时候,不扣税; 2)等卖出该只股票时,会根据股票持有时间(自你买进之日,算到卖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过一年的免税。2015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满一年的收5%。现在执行的是,2015年9月份的新优惠政策:满一年的免税; 3)等卖出股票时,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补交红利的20%税款,券商会在卖出股票当日清算时直接扣收; 4)卖出股票时,持有时间在1个月至1年间(含1年)的,补交红利的10%税款,券商直接扣;
Q6:股票分红如何缴纳个税?
农产品种植、养殖如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因汇率变动产生损益是否作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近日针对近一段时间纳税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几个自然人共同设立合伙企业,企业投资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分红的情况经常发生,应该如何纳税?纳税服务司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税。纳税服务司还介绍,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税,对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税。企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购入农、林、牧、渔产品,经过一定生长周期的种植、养殖,符合相关条件,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那么,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具体为多长时间?纳税服务司介绍,由于所涉及的种植、养殖品种种类不同,其生长周期也会长短不一,需要差别化对待。因此,税务总局在相关规定中没有对“一定的生长周期”划定统一标准。“在具体操作掌握中,应主要依据生物形态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或其使用价值是否明显增加等因素,来确定其是否符合‘一定生长周期’的要求。”纳税服务司还介绍。汇率变动形成的损益企业如何调整纳税?对企业来说,由于汇率变动形成的未实现的汇兑损益,是否应作纳税调整?新华社电
Q7:关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最新法规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一、 基本规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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