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红利等投资收益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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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股票股利是否记入投资收益
公司分派股票股利时1、股票股利不记入投资收益,公司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计入投资收益。
2、公司收到的股票股利不做账务处理,获得股票股利的投资者,只是持有的股票数量有所增加,但在公司中所占权益的份额并未发生变化,分配股票股利会减少留存收益,增加股本,只是股东权益账户的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
Q2:如何确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1、因为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就是说股息和红利都是被分配公司已经交过税的了,国家为避免重复征税,已经交过税的就不再缴税了,所以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
2、根据《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要做所得税纳税调减的。
3、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4、在中国,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Q3: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分别是什么类科目?
应收股利是资产类科目,投资收益是损益类科目
Q4:股息红利投资收益如何区分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收入。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符合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只适用于居民企业之间的。
Q5:什么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的股息、红利
首先,要符合三个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但注意理解其中的关系:注意:“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是要确认的,但是在计算所得税时就把这块收入去掉,因为支付方(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已交了所得税,所以收到方就不应再交所得税了(即免税)。
Q6:企业所得税里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企业所得税里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只要是税后分得投资收益留存企业不需要补税的。
Q7: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 红利收入?
个人观点:
《税法》上说的收入是指: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也就是说一个企业的收入有以上九种形式。而其中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理解为: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税法实施条例的第十七条)。 但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处理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而该条件就是: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在此强调了投资的“直接”两字!!
而“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这是指的短期行为,税法强调的是企业的“短期投资行为”不能适用免税的规定。
以上共同学习,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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