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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算不算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流程)

增资算不算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流程)

内容导航:
  • 增资算股权转让吗,需要股权转让协议吗
  • “增资”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 增资扩股中有股东不增资是否视同股权转让
  • 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 股权转让手续流程 购买股权需要什么手续
  • “增资”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 股权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
  • Q1:增资算股权转让吗,需要股权转让协议吗

    羊群效应,比如 上证下挫。大家很恐慌,就算你的股票是黑马,也会被“误杀”的,也就大家害怕,不敢买,我这样讲你明白吗
    你想大盘一直降,你敢买,还是等抄底买才稳妥!

    Q2:“增资”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增资扩股:是企业增加资本金扩大股权,原股东股东权益不变;股权转让是企业资本金不变股权不变,原股东让渡股东权益。

    因此,要正确认识两者的区别才能够准确判定企业股东的纳税义务。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Q3:增资扩股中有股东不增资是否视同股权转让

    不同意增资,并不代表其视同股权转让。

    Q4: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乃是偕劫特别是冒彝

    Q5:股权转让手续流程 购买股权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转让申报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即可。

    Q6:“增资”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增资扩股:是企业增加资本金扩大股权,原股东股东权益不变;股权转让是企业资本金不变股权不变,原股东让渡股东权益。

    因此,要正确认识两者的区别才能够准确判定企业股东的纳税义务。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Q7:股权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权流程的注意事项
    (一)股东股权转上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
    答: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比如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8.股东优先认购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二)股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开转让么?
    答:不能。股权的实质是基于股东身份而对公司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转让即是股东身份的转让,股东权利内容中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在实践操作上也无法实现。
    (三)股东资格如何取得?
    答:股东资格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1.出资设立公司取得;2.受让股份取得;3.接受质押后依照约定取得;4.继承取得;5.接受赠与取得;6.法院强制执行债权取得等;在一般情形下股东资格的取得就等于股东身份的取得。但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章程有特别限制性约定,取得股东资格不等于就一定取得股东身份,要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最终确定。
    (四)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分红?
    答:不能。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即丧失股东资格,不得主张包括分红权在内的任何股东权利。但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公司可以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么?
    答: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1款第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六)公司股东可以退股么?
    答:不能。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但这不属于退股,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
    (七)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么?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规定。
    (八)公司现有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么?
    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九)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答: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股权转让的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十)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么?
    答: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
    二、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国有、集体企业出让方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防范和避免股权转让的风险,建议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确定股权转让价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为股权转让必需文件;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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