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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内容导航:
  • 财政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哪些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评级。
  • 中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具体要求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目的是什么?
  • 中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具体要求
  • Q1:财政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1)数量性信息。上市公司一般按照国家颁布的"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以及行业会计规定,以货币形式反映公司所涉及的各种经济活动的历史信息。

    (2)非数量性信息。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重要变化说明、会计政策的使用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其影响等等。

    (3)期后事项信息。这主要包括:直接影响以后时期财务报表金额的事项、严重改变资产负债表计价连续性严重影响资产权益之间关系或严重影响以前年度所呈报的有关本期的预测活动的事项、以及对未来收益和计价的影响不明了或不确定的事项等。

    (4)公司分部业务的信息。它们是随着公司多元化经营、跨地区经营的业务发展,而导致的一种信息聚合。如果仅仅在财务报表中揭示这些数量性的数据,很难准确揭示公司这部分业务的经营、以及未来的发展情况。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在对外报表中公布这部分数据,以及数据的口径、揭示的原则、管理的要求等众多重要信息。

    (5)其它有关信息。上市公司在发行、上市、交易过程中,除了公布上述占主要地位的财务、会计信息之外,还应披露相关的:公司概况、组织状况说明、股东持股情况、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重要事项揭示、公司发展规划以及资金投向、股权结构及其变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和意见等信息。

    Q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哪些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包括三类:
    (1)上市披露(对一级市场的招股说明书;对二级市场的上市公告书)。
    (2)定期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采取定期披露方式。
    (3)临时披露(重要事件公告、收购与合并公告等)。

    Q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评级。

    证券交易所以前以人为本,多为投资者做点好事,现在的证券交易所以钱为本,只知道怎样去充实自己的腰包,哪还有时间去做这些统计?现在做这些统计的只有机构,而机构做这些统计的可信度极低,都是为各自利益出发发表出来的。

    Q4:中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具体要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40 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去网上百度查这个文件就有

    Q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庞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

    1.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2.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Q6: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目的是什么?

    信息披露实行的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以,目的就是为了公开么,上市公司股东最基本的权利-知情权,股东投资的目的是获得收益,信息披露就是要让股东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以作出投资决策。所以,信息披露的内容应该包括能够影响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任何信息,具体就多了吧,财务信息、高管信息、组织机构、人事更迭、增发、配股、分红、光重大事项必须披露的就很多。

    Q7:中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具体要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40 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去网上百度查这个文件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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